(网经社讯)10月24日,网经社(WWW.100EC.CN)发布《2025年Q1-Q3社区服务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该榜单依据国内网络消费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2025年Q1-Q3受理的全国用户消费纠纷案例大数据生成。
根据“电诉宝”2025年Q1-Q3受理的社区服务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次为:万师傅、鲁班到家、58同城、啄木鸟家庭维修、赶集网、杂志2007。(更多投诉榜详见:电诉宝)

据“电诉宝”显示,2025年Q1-Q3全国社区服务用户投诉问题类型主要包括售后服务(25%)、霸王条款(18.52%)、退款问题(12.04%)、恶意罚款(11.11%)、客服问题(7.41%)、订单问题(5.56%)、冻结商家资金任意罚款(2.78%)、任意罚款(1.85%)、发货问题(0.93%)、网络欺诈(0.93%)、虚假促销(0.93%)、退店保证金不退还(0.93%)、随意封店(0.93%)。

热门投诉省份上,广东省(17.59%)、湖南省(11.11%)、上海市(9.26%)、浙江省(8.33%)位列前四,其余分别为北京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天津市、安徽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北省、甘肃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

此外,在社区服务投诉金额分布比例为:100-500元(35.19%)、0-100元(10.19%)、1000-5000元(8.33%)、500-1000元(7.41%)、0-5万元(3.7%)、5000-10000元(3.7%)、10000元以上(2.78%)、5万-10万(0.98%)。

【案例一】用户投诉“鲁班到家”平台单方回收订单并转嫁损失 师傅权益受损
8月4日,一位服务师傅通过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投诉称,其在“鲁班到家”师傅版平台承接订单后,已与客户协商好安装时间,但平台却在无预警的情况下单方面将订单强制回收。
此举不仅造成了商家的损失,平台方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反而将相关损失转嫁给提供服务的师傅,被指存在责任转嫁的不公行为。投诉人强调,这是平台系统自身的问题,最终后果却由合作师傅承担,认为平台规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此,师傅呼吁平台方能尽快优化订单分配机制,例如取消不合理的“强制接单”模式或设置更为灵活的订单拒绝权限;同时规范费用结算流程,保障师傅的劳务收入能按时支付;并建立一套公平的客户投诉审核制度,避免平台在纠纷处理中过度偏袒用户方而让师傅单方面承受不合理处罚。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至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
【案例二】用户投诉“58同城”搬家服务损坏电视机 平台增设无理条件拖延赔付
4月18日,一位消费者通过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投诉称,其于3月26日通过“58同城”平台签约的搬家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其索尼电视机(型号XR-83A90J)损坏。经索尼官网核实,维修费用为19000元。
用户指出,58同城平台起初同意赔付,但后续却无理要求用户提供电视机销毁视频才肯打款,而原服务协议中并无此条款。用户多次通过平台投诉并致电01012315协调,但58同城仍拖延不履行赔付承诺。用户认为平台此举涉嫌故意推诿,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要求58同城立即全额赔付19000元维修款并取消无理条件。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对此,58同城平台尚未给出有效回应。
【案例三】服务师傅申诉“万师傅”平台判罚不公 合理调配工单反遭处罚
9月8日,一位服务师傅通过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投诉称,其在“万师傅”平台遭遇不公正处罚。
投诉人陈述,其于2023年10月9日与客户预约次日上门维修下水管道。次日,师傅在上门前多次致电客户确认地址均无人接听。等待近一小时后客户回电要求立即上门,但师傅因已安排其他工单,告知客户下午方可前往,随即遭客户投诉“未及时上门”。平台支持客户投诉,并对师傅处以100元罚款。投诉人对此判罚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自己在无法联系到客户的情况下,为提升工作效率而合理调配工时,优先完成已确认的后续订单,此举并未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平台处罚缺乏合理依据,属于不公正的“霸王条款”。其诉求为要求“万师傅”平台撤销该项处罚。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万师傅平台暂未回应。
【案例四】用户投诉赶集网招生培训服务不达约定 拖延推诿拒不退费
1月24日,有用户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与赶集网达成的招生培训服务合作未获约定效果,且平台拖延推诿拒不退费。
投诉方表示,于2023年4月17日与5赶集网杭州公司主管孙飞洽谈合作,明确告知公司从事招生培训业务,并支付5800元费用。付费成功后,平台虽开通账号,但实际引流来的却是求职者而非意向学员。投诉方多次要求平台调整服务方向未果后提出退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客服承诺的处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不断延长至15个工作日,至今无人实质性解决问题也未退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赶集网暂未回应。
【案例五】用户投诉“啄木鸟家庭维修”服务后问题加重 售后拖延不处理
8月19日,有用户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啄木鸟家庭维修平台下单处理下水道反味问题,但维修后问题反而加剧,联系平台售后客服却遭遇拖延推诿。
该用户于8月12日通过啄木鸟家庭维修平台预约下水道维修服务,工作人员处理后,下水道反味问题不仅未解决,情况反而较维修前更为严重。用户随即向平台售后客服反映问题,但客服人员一直采取拖延策略,未能给出有效解决方案或跟进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啄木鸟家庭维修作为国内大型家电维修平台,虽在2025年3月央视"3·15"晚会被曝光存在"小病大修""无病乱修"等价格争议问题后,曾公开发布整改承诺书,承诺对价格争议订单进行无条件全额退款,并设立"客服登记-专人回访-查实处罚"三级投诉机制,承诺48小时响应。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啄木鸟家庭维修平台暂未回应。
【案例六】用户投诉58同城平台审核不严致消费者遭遇“天价补漏” 售后推诿维权艰难
5月15日,有用户向“电诉宝”投诉称,其通过58同城平台选择的“认证优质商家”存在严重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行为,且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及事后维权处理均不到位。
该用户于5月10日在58同城平台找到哈尔滨市雨中晴防水公司进行墙角防水补漏,平台页面显示该公司为“平台认证”且“服务保障”,综合评分高达5.0。施工人员上门后,在未进行专业漏水检测的情况下即断定外墙渗水,并推销单价高达88元/斤的所谓“进口高科技纳米高分子材料”,却刻意回避总用量和总费用预估。用户在不完全知情情况下同意施工,最终被告知耗胶125斤,费用达11000元,经协商后仍支付10000元。用户事后要求商家提供材料的质检报告、进货凭证、营业执照及正规发票均遭拒绝,且施工未签署任何合同。用户认为58同城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形同虚设,为无良商家背书,并指责平台在售后维权中未能有效承担责任。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58同城暂未回应。
【案例七】用户投诉“鲁班到家”平台单方支持商家压价 维修师傅劳动报酬遭强制克扣
8月13日,有师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鲁班到家平台完成维修后,平台在商家提出异议后单方面支持降价要求,强制师傅返还部分已协商确定的劳动报酬。
据投诉师傅描述,其于8月12日接单维修时,因商家产品本身存在问题,经现场沟通协商后追加了80元维修费,且费用已由商家支付。但订单完成后,商家以“要价过高”为由要求返还30元,此要求竟获得鲁班到家平台支持,导致师傅劳动报酬被强制克扣。投诉师傅强调,争议核心并非金额大小,而是平台此举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处理流程缺乏公平性与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鲁班到家平台此类维修费争议并非个案。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鲁班到家平台暂未回应。
【案例八】用户投诉“万师傅”平台纠纷处理拖延致师傅账户冻结 无辜成为商家客户矛盾牺牲品
9月10日,有师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万师傅平台完成订单后,因商家与顾客之间的纠纷无辜受到牵连,平台拖延超20天未处理相关投诉,导致其账户资金被冻结无法提现,严重影响生计。
据投诉师傅描述,其于8月21日在万师傅平台接单安装间厅柜,拆包时顾客发现产品带有“补”字标签并存在瑕疵,经师傅安抚协调后顾客未要求退货。然而,后续商家与顾客在交流中发生口角,商家却投诉该师傅“威胁顾客以换取好评”,师傅因此无辜成为矛盾牺牲品。尽管师傅已将商家与顾客的聊天记录作为凭证上传平台申诉,但平台一直压着不处理,导致其账户无法提现。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万师傅平台暂未回应。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 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